付费服务和退款政策使用条款
第1条(目的)
本条款旨在规定本公司与用户在使用E-Exhibition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有偿服务时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
第2条(术语定义)
- “用户”是指同意这些条款和条件并使用公司提供的付费服务的客户。
- “付费服务”是指会员通过本公司提供的支付方式付费购买后可以使用的服务。
- “购买”是指通过公司提供的支付方式,以一定金额为单位购买有偿服务。
- “退款”是指本公司通过信用卡、paypal、微信等方式退还购买付费服务的金额,本公司提供的付款方式为取消对付款的批准。
- 第2条第1款规定以外的事项,以《E-Exhibition Co., Ltd.会员使用条款》及相关法律及商业惯例为准。
第3条(条款的效力和变更)
- 这些条款和条件的内容通过在公司运营的网站和服务屏幕上通知他们或通过电子邮件等通知会员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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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条款和条件可能会不时修订。如本公司拟修改本条款,本公司将在修改条款之日7日前(“生效日期”)在网站上通知本条款将被修改的事实及修改内容。
但是,在修改条款和条件对会员不利或重要的情况下,除通知外,还将在一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会员个别通知。
- 如果公司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会员这些条款和条件已被修改和修改的内容,公司会将会员提供的最新电子邮件地址通知给公司,对于因会员未将信息更改为最新信息而造成的任何损害,我们概不负责。
- 如果会员不同意更改后的条款和条件,他/她可以停止使用付费服务并终止使用合同。此时,如果根据相关法律和商业惯例,客观认定变更后的条款对会员不公平,会员可以要求退还正在使用的付费服务。
- 公司根据第3条第2款通知或公告修改后的条款时,如果会员在申请日之前未明确表示拒绝条款的意图,则视为已同意修订后的条款和条件。
- 本条款未规定的事项,适用电信基本法、电信事业法、信息通信网络利用促进等及其他相关法律
- 同意这些条款和条件,即表示您同意定期访问本公司运营的网站以检查条款和条件的更改。对于因不知道变更后的条款和条件的信息而对会员或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害,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4条(有偿服务使用协议的订立)
- 当用户在本公司运营的网站或服务内明确同意这些条款和条件时,即成立有偿服务使用合同。
第5条(有偿服务的购买)
- 您可以通过公司提供的支付方式购买付费服务,例如信用卡、paypal、微信等。但是,如果每种支付方式有单独的运营商运营,会员必须遵循支付方式运营商提供的程序为了使用付款方式。
- 对于希望购买付费服务的会员,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办理实名认证等必要手续。
第6条(购买有偿服务的审批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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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公司批准已支付合理费用的有偿服务案例。但是,对于会员购买属于以下各款的有偿服务,公司可能不予批准,也可以事后撤销批准。
- 盗取他人ID和密码时
- 窃取他人姓名或个人信息时
- 未经许可盗用他人的支付方式或支付信息支付货款时
- 如有遗漏或拼写错误的重要信息
- 如果您以违反公司付费服务使用条款的方式使用服务
- 如果有违反其他法律的行为
- 对于希望购买付费服务的会员,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办理实名认证等必要手续。
第7条(有偿服务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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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在公司运营的网站或服务内的单独网页上查看会员付费服务的支付和使用详情。
- 付费服务的价格遵循公司的内部政策,可能会不时变化。
第8条(有偿服务的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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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在公司运营的网站或服务内的单独网页上查看会员付费服务的支付和使用详情。
- 付费服务的价格遵循公司的内部政策,可能会不时变化。
- 除第 9 条第 1 款外,预购的付费服务原则上不予退还。
第9条(过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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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公司原因导致多付,公司将按照支付方式全额退还多付的款项,不计合同成本或费用。但是,如果无法以相同方式退款,我们会提前通知您。
- 因会员原因导致多付时,公司将按照会员使用的支付方式全额退还多付的金额。但是,会员必须承担退还逾期金额的费用。
- 如会员拒绝退还会员所主张的多付款项,本公司有责任证明已正确收取使用费
第10条(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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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仅将与会员支付相关的信息用于提供这些条款和条件下的有偿服务的目的,未经会员事先同意,不得将其披露或分发给第三方。
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机构出于调查目的等要求,或韩国通信标准委员会要求等合法程序的情况下,情况并非如此。
- 必要时,经会员同意,本公司可使用会员的支付相关信息或提供给第三方。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提供对象、提供的个人信息的项目、提供的目的、提供的时间等,均需征得会员的同意。
- 其他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事项以本公司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政策》为准。
第11条(公司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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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努力按照本条款和条件的规定提供持续稳定的付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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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公司认为会员提出的有关付费服务的投诉有正当理由,本公司将设法及时解决问题,如难以及时处理,将通知原因和处理时间。
第12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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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在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有偿服务时,必须遵守本条款及相关法律,不得有任何损害本公司声誉或干扰有偿服务运作或其他职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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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不得利用公司提供的有偿服务从事经营活动或向他人提供服务,公司事先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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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在使用有偿服务的过程中,不得有违背公共道德和其他社会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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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公司事先同意,会员不得将使用付费服务获得的信息用于服务使用以外的任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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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的个人信息和支付信息应由会员本人管理,不得由会员本人以外的任何人使用。会员因允许他人使用其个人信息而对使用付费服务的后果负责。
第13条(有偿服务的提供和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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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下列原因之一,本公司可暂停提供全部或部分有偿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会提前通知会员可能的暂停原因和暂停期限。
- 公司为提供稳定、持续的有偿服务而紧急检查、扩建、更换或维修或建造设施时
- 当公司认为有必要引入新的付费服务或更换或扩展与付费服务相关的系统时
- 因系统或其他服务设备故障、网络故障或使用付费服务时出现拥塞,无法正常提供付费服务时
- 电讯事业法所定之电讯事业重点业者停止电讯服务时
- 如遇自然灾害、国家突发事件、停电等非本公司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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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现第 14 条第 1 款规定的不可避免的情况,公司可以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暂时中止提供全部或部分有偿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将立即向会员通知原因和暂停期限。
第14条(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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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因本公司有偿服务相关的原因造成会员损害时,本公司必须赔偿会员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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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会员在使用付费服务时违反本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会员必须向公司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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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下列任何一种原因给用户或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本公司概不负责。
-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无法提供服务时
- 会员疏于管理自己的ID、密码等个人信息,疏于他人非法使用时
- 会员盗取第三方ID、密码、手机号码、账号、信用卡号等个人信息给第三方造成损害时
- 非公司责任的通信服务等发生故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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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公司故意或疏忽,否则公司不对使用付费服务的用户预期的收入损失或通过服务获得的数据造成的损害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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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没有义务干预用户之间或用户与第三方之间与付费服务有关的纠纷,除非有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否则本公司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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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公司与用户因使用付费服务发生争议,应根据本条款及相关法律及商业惯例,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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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十六条第一项之争议未友好解决而提起诉讼者,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之法院为管辖法院。